裁定按其形式,可分为口头裁定和书面裁定。口头裁定一般适用于比较简单的程序问题,如延期审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裁定可以口头作出,但口头裁定的内容以及宣布的情况仍应当记入笔录。书面裁定适用于关系到当事人权利、比较重大的程序问题,如不予执行等。书面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