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案件从立案、分案、审理、执行、归档等各环节的所有信息都是网上流转,院、庭长可在法院门户网站上查询、监督案件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现事务工作网上运行,审判管理网上开展。
一是立案公开。以院立案大厅为平台,公示工作制度、审判流程、起诉条件手续、诉讼收费标准,免费提供各类案件法律文书样本、诉讼须知;随案送达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设立导诉员,设置审务查询自动触摸屏、开庭信息电子显示屏、公告张贴栏等,方便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和查询案件进度,维护了诉讼知情权。按照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实行柜台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安排专职信访接待人员负责接待来访当事人,积极推行庭长接待日、院长接待日、院长包案、信访案件限时办结等制度,着力打造“阳光信访”。
二是庭审公开。贯彻审判公开原则,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实现100%公开开庭审理;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定期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010年至今已先后4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媒体记者和社会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广泛吸收和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积极履行职责,促进了庭审公开。实施“庭审音像备案制”,依托15个数字化审判法庭,通过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活动监控实时直播,庭审实况智能点播,形成完整的庭审影像档案并刻制成光盘附卷备查,实现对司法质效全过程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强化当事人的当庭举证、质证和法官的当庭认证,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对依法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向当事人告知审委会名单和申请回避权利。对于出现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计、鉴定、评估、延期审理、中止、终结、公告、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延长审限、变更当事人、变更合议庭成员等特别事项,都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原因并解释法律依据。
三是文书公开。文书中充分论证裁判理由,裁判文书后附录法律条文内容。在院门户网站设立裁判文书公开栏目,由专人负责,依照《鸡冠区法院裁判文书网络发布制度》规定,依法能够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一律网上公开。四是听证公开。对于申请再审案件、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司法赔偿案件、执行异议案件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案件,都公开发布听证公告,不仅将听证的具体案件、听证的地点公开,还将听证的方式、程序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五是执行公开。公开案件承办人、联系电话及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重大执行案件实行开庭执行,在开庭中,要求申请人举证、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执行人员不得强迫执行和解或要求申请人放弃权利;公开执行进度,从立案、送达、排期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到执行终结,随时向当事人告知相应情况,不搞“暗箱操作”;公开处理执行标的物,对扣押、查封的物品及时进行公开拍卖、变卖,在以货抵款时让当事人充分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物价部门评估价格,杜绝随意性处置,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开中止执行案件情况,对执行中止案件一律作出书面裁定,说明法定理由,并由分管副院长审查批准;公开执行款兑付,对已执结案件的款物实行统一管理,及时通知申请人兑付,并对执行费的收取标准和收取情况予以公开;评估、拍卖、执行异议审查、债权分配、执行款物的收付等重点环节的过程和结果均告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每月将受理的执行案件情况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公开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执行公告、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公告、执行结案法律文书以及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