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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02 16:36:06


答:委员会应当每两年一次向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关于其活动的报告,并可以在审查缔约国提交的报告和资料的基础上,提出提议和一般建议。这些提议和一般建议应当连同缔约国可能作出的任何评论,一并列入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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