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宪法修正后,鸡冠区法院迅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转变思想观念,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坚持以“五化”标准,创建“六型”法院,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司法新需要。
一、以审判管理为支撑,建设“公正型法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定期进行案件评查,对发现在庭审、卷宗、文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记入法官绩效档案。强化审判效率管理,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三级督办问责。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科学制定案件折算和绩效考核办法,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宣判率、卷宗评查归档率等纳入司法效率指标考核;将一审服判息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执结率纳入司法效果指标考核。加大院庭长对案件监管力度,实现“放权不放任”。
二、以司法改革为牵动,建设“创新型法院”。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完善立案前对案件的过滤、甄别和分流机制,组建案外人异议和土地纠纷审判团队,推进由随机分案向按类分案转变。强化庭前会议功能,扩大“轻刑快审”和速裁(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和适用率,提高当庭宣判率。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围绕庭审、司法证明、控辩对抗、依法裁判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重点解决庭审走过场、先定后审等问题;推进司法证明实质化,重点提升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推进控辩对抗实质化,重点推动落实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进依法裁判实质化,重点提高当庭宣判率。要强化庭前立案审查职能,规范撤回起诉制度,将防范冤错案关口前移。要加大刑事远程开庭适用率,提高审判效率。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优势,协调社区、妇联、老龄委等社会组织参与调解,促进家庭和谐。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对涉少家事案件进行心理干预,提升离婚案件撤诉率。发挥圆桌审判法庭优势,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深入推进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细化公证部门参与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方面司法辅助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健全共享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公证与诉讼对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实现公证助力审判。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建设“智慧型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平台,把执行案件从立案阶段进行卷宗同步录入,形成电子卷宗档案,便于外出执行办案的审批、传阅和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扩大数字法庭语音庭审识别系统应用范围。加大信息化知识培训力度,采取外出学习和邀请技术人员上门培训,确保干警熟练掌握和运用各项审判辅助装备器材。完善网上预约立案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电子送达平台,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全面促进“智慧法院”提档升级,造福百姓。
四、以弘扬法院文化为载体,建设“文明型法院”。要深入开展十九大和“两会”精神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大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书香法院建设,用刘春荣、吕仙华等先进事迹教育人、影响人、塑造人。要用“龙江楷模”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传承楷模精神,勇于使命担当,让“龙江楷模”至高荣誉激励干警奋力前行。
五、以从严治院为重点,建设“清廉型法院”。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党性教育、主题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等结合起来,确保思想教育常态化。围绕全省法院“作风整顿年”专项活动,大力倡导“一名党员一个标杆,一个支部一面旗帜,一个部门一个品牌”。积极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比贡献”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争做“司法为民先锋”“遵规守纪先锋”“廉洁自律先锋”,开展以“党员先锋岗带干警敬业岗、团员建功岗、巾帼示范岗”为内容的“一带三”活动,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坚持“一案双查”,落实“一岗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确保司法清明、队伍清廉。
六、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建设“公信型法院”。以创建“星级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和“四零”服务承诺,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拓展便民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人民满意好法官、人民满意好干警”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和美好生活新期待。以庭审直播促司法公开,以“法院开放日”拉近与群众距离,以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整合完善“执行事务中心”功能,建全立案、首次接待当事人、一次性告知权利义务、送达、支付执行款、接谈预约、纸质卷宗管理、电子卷宗生成等与执行事务相关的职责,打通案件审判工作“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