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开头难,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这句话是退伍时,部队领导对我的离别赠言。2013年,在退伍的第十个年头,我荣幸的成为了鸡冠区法院的一名司法辅助人员。来到法院,首先看到的是“厚德、崇业、尚法、至公”八个金色大字。开始,我对这些字的含义并不是很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这个优秀的团体里工作、学习,对这八个字有了深刻的领悟,它不仅仅是院训,它深深的烙在我的心里,激励着我成长。
2015年,我因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多次前往位于鸡东县深处山区的一个洗煤厂送达,因洗煤厂无人经营,无法完成法官交与我的送达任务。在案件第三次送达时,原告孔某指使他人冒充洗煤厂工作人员接收法院传票,在谈话中对方无法回答法院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行为举止诡异。根据工作的经验,我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办案法官汇报,法官对于我的判断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核实。原告孔某发现事情败露,先是抢夺执法记录仪,未果后,拿出五千元现金,请求我高抬贵手放过他,并许诺事后另有重酬。我坚定的回绝他,并将他带回法院。在法官的教育下,孔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写下悔过书。
2016年冬天,在一起离婚的案件送达中,我在寒风中等待一个半小时,终于等到被告由某。在出示工作证说明来意时,由某情绪激动,突然发动汽车,撞向我。为保证路边群众和同事安全,我没有进一步激化当事人。此时车辆驶过我身边时,我与车身的距离不足五厘米。但我没有畏惧,更没有退缩,我在心里给自己定下目标,一定要完成此次送达。我开车远距离跟随。在车辆行驶至动植物园路段时,我才将当事人车辆拦停。当事人拒绝与我正常交流,始终对我进行无理的谩骂和恐吓,我仍然耐心的对其进行劝导,并向其解释送达工作是法律赋予的义务,法院工作人员对其送达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受侵害,诉讼程序是当事人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我在寒风中站立半小时,冻到嘴唇发紫。由某看到我这么坚持,终于答应到法院解决问题。
2017年,我按照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送达。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李某在与我们的交流中,突然情绪激动拿起身边的菜刀进行挥舞,由于房间内空间狭小,手中的菜刀成为了最大的威胁。我及时稳控当事人李某的情绪,我观察她的情绪,抓住有利时机,用我在部队所学到的卷腕夺菜刀的本领,将菜刀抢夺下。在事情平息后,我与李某面对面交流沟通,涉身处地的对她进行劝解,她慢慢放下了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戒备心理,并表态将依法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
在法院纷繁复杂的工作中,我所从事的工作可能是最普通、最不起眼的一项,比起法官们庄严的庭审、法官们书写神圣的判决,我的辅助工作往往被大家所忽视。但我却乐此不彼,因为我热爱这份工作,我更爱这个集体,我发自内心的崇敬法律、法院和我院的法官们。所以,工作再苦再累,我都无怨无悔。
作为一个退武军人,我能成为鸡冠区法院这个模范集体中的一员而感到由衷的自豪。诚然,我会始终铭记“厚德、崇业、尚法、至公”的院训精神,让自己曾经作为军人所拥有的保家卫国的光荣理想在鸡冠区法院优秀的集体中得到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