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4日,鸡冠区法院刚一上班,立案大厅就来了一男一女两位中年人扶着一位80多岁的男性老人。
接待员询问情况后,得知,老人的老伴于2013年2月份去世,自己今年己经82岁了,身体健康情况不是太好,因为房照是自己的名字,想要把房照变成两位子女的名字,但是房产因为老伴去世不能签字而不给办理,老人与儿女去公证处、房产局都办不了,所以只能来到法院要求处理房产。接待员担心如果现在就把房子给子女,一旦儿女不孝顺,老人便无家可归了,经接待员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后,老人笑着说“儿女都很孝顺,不会出现儿女不照顾我的情况,即便是儿女不管我了,我还有养老工资,共产党会养活我的,谢谢法官。”看着老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穿着干净整洁,接待人员将这一家三口请到立案庭调解室,马玉兰庭长在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接待了这家人,仅利用30分钟就完成了调解及法律文书的签发,解决了这一家人跑了一周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当印着鸡冠区法院大红印章的调解书送到老人手中时,老人笑呵呵地说:“老了老了,还跑到法院当了一回被告。鸡冠区法院挺好的,大楼高,法官年青,红章也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