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注重对书记员的培养和使用,提高其司法辅助作用,在书记员动态分等级管理实施过程中,立案庭总结出“四有”意识,促进书记员工作能力提升。
一要有责任意识。庭审记录是对案件的全面展示,因此书记员要认真记录庭审过程的内容,使庭审记录真实的反应庭审原貌,不能有半点马虎。
二要有法律知识。熟练掌握送达、记录、卷宗归档等业务流程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要有全局意识。书记员事务性的工作内容广泛,应当了解各部门的职能与运作程序,学会与法官及院内其他部门的配合,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要有廉洁意识。书记员必须增强廉洁意识,严守审判纪律,不因自己的任何不廉行为影响司法的公正和法院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