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鸡冠区法院速裁团队收到原告侯某与被告薛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诉标的额30800元。
4月19日上午,速裁团队通过电话联系,得知被告小脑萎缩,行动不便,不能到法院应诉。于是,法官葛新妹决定到当事人家中开庭。
当日下午,葛新妹带着书记员前往薛某家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在薛某家中进行了调解。
原来,薛某于2016年1月13日向侯某借款20000元,约定月利率为2分,截止诉讼时,本息共计30800元。薛某承认借款事实,但提出现在有实际困难,希望利息给减免一些。
看到被告的实际困难,侯某也表示可以减免,但对具体数额没能达成一致。为了尽快解决纠纷,葛新妹分别与原被告沟通,最后达成一致,薛某当场给付侯某23000元。案件圆满解决。
“没想到法院现在办案这么快,我昨天才立案,今天就拿到了钱。法院真是急当事人所急,想百姓所想。”拿到钱的侯某激动的说。
为了表示感谢,侯某送来了一面锦旗,红色的背景下写着“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速裁审理更显法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