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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司法质效体系”经验被《黑龙江政法》刊载推介

  发布时间:2012-08-29 09:22:0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鸡冠区法院党组“司法质效推进年”工作思路,重点推进“司法质效体系”建设,我院研究室加强了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黑龙江法制报》、《黑龙江法院网》、《鸡西政法情况》、《鸡西日报》等媒体登载鸡冠区法院加强“司法质效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近日,《黑龙江政法》登载《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司法质效体系建设》文章,对我院开展的该项工作经验进行推介。

  文章从“建立司法质效监督体系、建立司法质效审判管理体系、建立司法质效责任体系”三个层次介绍了我院开展“司法质效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积极肯定了我院积极探索加强审判管理的方式取得的成效。鸡冠区法院“司法质效体系”自2008年开始探索和实践,从理论的形成,到实践的飞跃,再到现在新的目标的确立,始终坚持审判质量是法院生命线的理念,把“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作为“天字号工程”来抓,通过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实现质效双升,推动了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黑龙江政法》主要刊登全省政法系统重要新闻,各单位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创先争优活动中所涌现出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先进经验,是全省政法系统各单位展示工作成果和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向中央政法委和省市委有关部门呈报的重要内参资料。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巩固和利用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在全市政法系统进一步提升鸡冠区法院良好形象。信息全文刊载如下: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司法质效体系建设

  近年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加强审判管理的方式,通过加强“司法质效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审判的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司法质效监督体系。把提升司法质效作为法院工作第一要务,做到领导带着评查案件、带头办理案件、带头听庭、带头讲评案件,形成了“一把手”亲处抓、分管院长直接抓、审管办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坚持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理念,成立审管办和司法技术室,专门管理案件评查、审限管理、司法委托等涉及案件质量指标、效率指数的检查、考评、分析、指导、运行等事务。注重外部协同监管,定期向区委、人大、政协、政法委报送工作动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14名执法监督员,促进了阳光司法。

  二、建立司法质效审判管理体系。制定了包含政务、审务、党务三大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制度汇编》,形成了6大管理项目、11个类别、52个子项目、近1000个节点的考核体系,涵盖了法院所有岗位、执法行为以及司法要求。严格判案管理,实行书面卷宗与电子卷宗同步比对评查,发改案件、信访案件、督办案件由审管办和监察室联合评查,评查结果每月通报。严格庭审管理,制定三大诉讼《标准化庭审规则》,每年对法官适用简易、普通程序庭审工作进行“一人两考”,采用“一案一人一表”量刑评议形式,全面规范刑事案件量刑工作。严格审限管理,制定了《鸡冠区法院审限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规范了审限管理标准以及审判流程各节点的职责、时限和衔接要求,确立了审限考核五项原则,从源头上缩短办案期间。

  三、建立司法质效责任体系。落实风险防范机制,对劳动争议、拆迁补偿等涉众、涉民生类案件,在庭审、宣判、执行等司法环节建立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强化了执行流程监管,对限期履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进行期限临界网络预警提示、督办。制定了院庭长《审务过问工作制度》,要求院庭长开展案件风险评估,严防司法过程中矛盾升级、影响扩大。出台了《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将错案分为三个等级15种情形,实行承办人、承办部门、监察室和审委会“四级”甄别制,结果在全院大会和局域网上公布。拓展信息技术应用,案件从立案、分案到执行各环节信息网上流转,实施“庭审音像备案制”依托15个数字化审判法庭,形成完整的庭审影像档案并刻制成光盘附卷备查,实现全过程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同时,建立与案件质量效率挂钩的人员奖励激励机制,把司法质效作为评选先进、评价法官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切实发挥审判质效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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