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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长钢在全市“先优”典型事迹报告会恒山专场上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6-13 14:23:18



全市先优典型代表与恒山区领导合影


全市先优典型代表合影


全市先优典型代表


鸡冠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长钢作事迹报告


报告会现场

  6月13日,鸡冠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长钢代表鸡冠区法院集体,在“弘扬典型事迹 汇聚奋进力量”全市“先优”典型事迹报告会恒山专场上,作了题为《发扬四种精神 践行使命担当》的事迹报告。报告会在恒山区政府会议室举行,恒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出席,机关干部、乡村干部群众、街道社区干部居民、学校教师等200余人参加报告会。

  报告会中,播放了鸡冠区法院先进事迹短片。随后,李长钢副院长用朴实的话语、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感情,讲述了鸡冠区法院荣获“龙江楷模”荣誉称号的奋斗事迹,传递着鸡冠区法院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一心为民的孺子牛精神。报告中,掌声阵阵,凝聚共识,发人深省,激人奋进。

  鸡冠区人民法院地处人口密集的鸡冠区,年均受案6000余件,以全市七分之一的法官,办结全市四分之一的案件,是一个工作量超负荷的基层法院。作为“龙江楷模”荣誉称号的唯一先进集体代表,他们谱写了依法为民的乐章、唱响了公平正义的强音,在创新中发展的“模范法院”成为法治龙江发展的重要保障。

责任编辑:孟璐瑶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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