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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案例】鸡冠区法院:找准案件症结,物业纠纷顺利化解

  发布时间:2018-06-20 09:14:56


  “法官,不是我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根本没达到收费的服务标准。”当法官第一次找到业主了解情况时,业主向法官解释到。

  而物业公司却坚持,“我们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标准,履行了服务义务,所以,业主就应该按时交纳物业费用。”

  因物业与业主是服务于被服务的关系,一方面,业主想要良好的居住环境离不开物业的服务,另一方面,物业提供优质服务也离不开业主的支持和按时缴费。所以,法官在了解了双方的意见后,决定从调解入手,化解双方的矛盾。

  因此,法官将物业公司和业主集中到一起进行协商,先让双方的意见面对面,然后从合作共赢的角度,促使双方从服务水平与收费标准方面进行协商。

  最后,经过多次协调,物业公司表示,可以免收滞纳金,并减免业主的部分物业费;而业主们则表示可以缴纳拖欠的物业费用,并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在今后工作中保持良好的服务义务。

  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申请撤诉,案件顺利审结,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促进了小区的和谐,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薛晨    

文章出处:红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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