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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强化措施推动审判管理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18-06-20 14:22:18



卷宗评查


庭审监察团参加庭审


庭审现场

  鸡冠区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审判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审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完善评查机制,提高卷宗文书质量。树立办“精品案”意识,将卷宗评查、文书评查作为提升案件质效的关键,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对发改、再审、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办案人自查、业务庭复查、评查小组评查、评查委员会审查、审委会界定的评查机制。从程序、实体到网络录入,每个节点均有评查标准,对报结的案件卷宗进行100%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严格文书评查评比,评查结果公开通报,并计入法官业绩档案。2018年一季度,共评查卷宗1473件,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21篇,卷宗质量平均得分99.91分,满分卷宗数量同比上升了17.51%。

  二是规范庭审行为,严格审理期限督办。制定《标准化庭审规则》,明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的程序性要求。实行“一人两考”办法,分别对办案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庭审过程进行评分,通报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实行审限网络预警、审限层层审批,对内定审限、法定审限、延长审限即将到期的案件,实行庭长、主管院领导、审管办三级督办制,严防人为拖延和超审限办案。2018年一季度,庭审现场考核15场次,庭审直播考核43次,平均分数99.9分,无超审限案件。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保障审判质效提升。明确院领导监管职责,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案件评查等途径,加大院庭长对案件监管力度,实现“放权不放任”,2018年以来,共讨论、评查重点案件7件。结合实际制定案件折算和绩效考核办法,将省法院规定的17项考核指标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月通报。完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宣判率、平均审限、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率、卷宗评查归档率纳入审判效率指标考核;将一审服判息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执结率纳入审判效果指标考核。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对各业务部门综合考核评价中,作为奖优罚劣参考依据。2018年一季度,简易程序适用率、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率、卷宗评查归档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达满意值以上。

责任编辑:薛晨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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