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鸡冠区法院根据鸡西中院执行工作总体部署,开启强制迁出周活动,拟对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交房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强制迁出,以维护申请执行人或者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再强调!再部署!
8时30分,执行局局长助理吕昌斌集合执行人员及法警,对敲门细节、跟随人员、控制被执行人、占领窗口及厨房危险位置等本次强迁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再强调、再部署。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保强迁顺利进行。
“根据辖区派出所民警反映,李某具有被迫害妄想症,经常报警说邻居要杀她,她曾用斧子将邻居的门砍坏。她在受到惊吓或者激动时容易出现精神恍惚的症状。”办案人员朱磊向大家介绍被执行人具体情况。
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吕昌斌向执行人员及法警做出具体部署。
“办案人,再次联络社区、公安、公证处人员,确保及时到位;法警,穿好防刺背心,携带好手铐、辣椒水、甩棍等戒具;其他人员,随时听从指挥调遣,进入屋内后执行单兵、执法记录仪全程视频记录。再次强调,所有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
“出发!”
拒不履行!强制迁出!
据了解,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生为姐弟关系,双方因继承纠纷进入审判程序,经一审、二审,确认李某败诉,但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李某生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鸡冠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其拒不履行。经执行人员多次说服教育,李某仍不履行腾房义务。
2018年1月30日,本院对其依法进行了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 000元的处理。拘留期满后被执行人李某仍未履行腾出房屋的义务。
2018年6月1日,本院下达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李某于2018年6月9日前搬出房屋,到期不履行,将实施强制执行。
为确保被执行人及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结合被执行人的精神状态,鸡冠区法院邀请社区、公安、公证处的人员到场见证,提高强制迁出措施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同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一旦发生紧急情况,120立即进行救援。申请执行人已经租赁好房屋,供李某搬迁后居住。
随机应变!顺利强迁!
8时50分,执行人员到达房屋地点,经确认社区、公安、公证处、开锁公司、搬家公司人员均已就位,强迁工作开始。
为避免李某产生抗拒心理做出过激行为,由社区人员叫门。叫门无人应答,经办案人与被执行人联络后,确认其在外地,办案人又说明了执行要求后,经请示指挥中心,在公证处、社区、公安人员的见证下,由开锁公司对房屋进行强制开启。
进入屋内后,按照事前分工,清点组逐件登记清点物品,搬运组负责组织搬家公司搬运物品到指定地点。所有过程均由公证处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经过一上午的工作,所有物品清点完毕,执行人员和社区、公安、公证处人员均在物品清单上签字确认,强制迁出顺利结束。
当执行人员将房屋钥匙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生手中时,他表示,“我本不想跟我姐闹的这么僵,所以腾房的日期一拖再拖,给法院填了很多麻烦,再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