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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15 15:35:26


    根据鸡冠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开展好鸡冠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法院十条意见为切入点,以提升司法素养 推进司法文明为目标,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法院队伍中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司法行为、司法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正风肃纪强宗旨,阳光司法提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总体要求。教育实践活动要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全过程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就是对照检查,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四面镜子”,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就是规范行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洗洗澡”,就是开展批评,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就是整改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3、坚持讲求实效。重点在解决全院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切实把活动目标定位在解决具体问题上,把活动方案制定成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活动重点集中到取得实践成果上。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

    4、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从解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制定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实行同步推进,分类指导。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自选动作”更有特色。

    5、坚持领导带头。院党组和庭科室长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6、坚持统筹兼顾。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始终着眼于推动工作发展,找准教育实践活动与本职工作的结合点,确保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能指向明确、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活动时间

    从2014年3月初启动到2014年7月底基本结束。其中,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重点工作

    我院的教育实践活动以院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着力解决“四风”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一是着力解决形式主义问题。重点解决知行不一,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效率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中梗阻”,不主动、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学风文风不正,对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浅尝辄止,不能学以致用;简单套用法律条文,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审判业务指导不力且针对性不强;抓管理看数字指标,抓案件搞问题上报、责任上交等问题。

    二是着力解决官僚主义问题。重点解决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盛气凌人,接待当事人和上访群众不热情、不耐心,不认真听取群众诉求,漠视群众合法权益,冷冲横硬,办案拖拉,推诿扯皮,不注重化解矛盾,案结事不了;“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工作责任心不强,办案不认真,庭审不规范,案件质效不高,裁判文书制作不严谨,甚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三是着力解决享乐主义问题。重点解决精神懈怠,理想信念动摇,道德操守滑坡,贪图安逸、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缺乏工作动力和热情,慵懒散慢,安于现状,怕苦怕累,不愿负责,不敢担当,队伍管理松散,在其位不谋其政,推过揽功;过分计较个人得失,不愿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案件能少办就少办,挑简单的办等问题。

    四是着力解决奢靡之风问题。重点解决对中央“八项规定”认识、落实不到位,接受公款宴请、超标准接待、收受纪念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退化,公车私用、追求奢华、铺张浪费;个别干警热衷交友应酬,社会关系复杂等问题。

    五是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支部建在庭上”全覆盖后的作用发挥,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党的建设的价值取向,继续推进“百名法官进社区”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联系群众不紧密、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的问题,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和基层党组织服务资源不足、动力不够、保障不力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教育实践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部署动员。

   (1)起草鸡冠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经区委督导组审定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建立每周五活动办工作例会制度。

   (3)召开由中层副职以上党员干部参加的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王鹏举同志代表院党组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把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组织学习。

    (1)组织全院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规定的“五本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印发的教育实践活动读本;中发〔2013〕4号文件和黑发〔2013〕7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    

    (2)组织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研讨。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院党组中心组至少组织三次集中学习,主要领导要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

    (3)开展“十项”主题教育活动:①开展“提升司法素养 推进司法文明”座谈讨论;②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知多少”网上答题活动,以考促学;③围绕“弘扬光荣传统、践行优良作风”,开展“正风、聚力、惠民”主题教育活动,对全院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良知、法官职业道德、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为民务实清廉专题讲座,观看《廉政准则》、《生命线》、《四风之害》等视频教材,参观廉政文化长廊;④召开学习交流会,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⑤制作鸡冠区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纪实片;⑥在法院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开设教育实践活动网络专栏、网络意见箱;⑦编发活动简报专刊;⑧组织践行群众路线先进事迹交流会;⑨举办群众路线专题讲座;⑩院党组及每个业务部门举办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上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

    3、深入听取意见。

    (1)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相关庭科室党员、干部参加,组成调研组,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课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全院干警的意见建议。

    (2)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开通机关作风建设投诉举报热线、微博微信、内部局域网等适当方式,广泛征求上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院干警、律师、当事人、企业代表等群众意见,特别是对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

    (3)在征求意见环节,班子和一把手必须查找出一定数量的主要问题,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为下一环节对照检查中紧密联系个人实际、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奠定基础。对于梳理出的问题,报区委督导组和上级分管领导把关。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的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

     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照中央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逐条逐项分析,找出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对照“镜子”查,以党章、廉政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以群众期盼为镜,看宗旨意识是否淡化,看纪律规定是否严守,看群众利益需求是否得到维护;以下看上查,从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中反思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剖析案例查,通过剖析反面案例、信访积案和群体性事件,看是否存在类似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岗位查,从职责履行得怎样、手中权力用得怎样,查找“四风”问题;见微知著查,从吃、住、行等日常生活的小节上,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坚决杜绝“四种倾向”。一是认为自身只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有问题,在享乐主义特别在奢靡之风方面没有问题的倾向;二是只查摆问题现象,不查摆具体表现的倾向;三是只查摆共性的、班子的或大家都查摆的问题,不查摆个性突出问题的倾向;四是用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的倾向。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1)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应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是后三个部分。材料做到“四个写清楚”,即: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的情况写清楚;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具体事例写清楚;把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写清楚;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写清楚。要注意列出“四风”问题中每条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

    (2)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院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区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不过关、敷衍了事的,要限期重写。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开展交心谈心。会前,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实现“四必谈”:一是班子集体的问题必谈,二是自身的问题及整改的打算必谈,三是对方的不足和改进的建议必谈,四是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必谈。自我批评要敢于揭短亮丑,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相互批评要坦诚相待,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达成共识。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解决“四风”问题,召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高质量民主生活会。会前,向督导组汇报,邀请督导组全程参加。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群众路线、党性党风党纪和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诚恳的相互批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首先由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其次从党组书记开始,领导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每位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后,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提出批评意见,领导干部针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做出表态发言;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及相互批评全部结束后,督导组组长作评价讲话。最后由党组书记代表班子做总结表态讲话。领导班子和每名班子成员的发言均不少于20分钟。会后,院党组要形成分析检查报告,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3)全院各支部要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并形成支部分析检查报告。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听取意见。通报会由党组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参加人员范围根据实际情况与区委督导组商定。同时向全院干警通报、并报区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征求到的意见、发现的问题不等不靠,扎实开展整改落实、专项治理和制度建设,做到边查找问题、边专项治理、边完善制度,切实把解决“四风”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活动始终。

    1、制定整改方案。

    在本环节伊始,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要抓住重点解决的问题,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意见,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既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行性,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整改方案要由一把手负责组织制定,经区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后,报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狠抓专项整治。

    要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对文山会海、效能低下,“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大吃大喝、奢侈浪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占用办公用房,“三公”等公务消费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要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实行立项管理。由一把手负责,集中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细化整改项目、目标、时限、及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正;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完善制度机制。

    对于全院在作风建设、联系群众、队伍建设、案件管理、“三公”消费、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制度,要逐一重新进行登记、梳理、评估,建立台账,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抓好落实;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修改完善或废止;没有制度规定的,要抓紧制定。同时,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执行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搞好总结验收。

    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经验和成效、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召开全院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总结教育实践活动情况,通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的落实责任,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昭权  党组书记   院长

    副组长:王鹏举  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

    成  员:张晓勇  党组成员    副院长

            马立平  党组成员    副院长

            李长钢  党组成员    行政庭庭长

            祝翠梅  党组成员    政工科科长

    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祝翠梅

    活动办下设三个工作组:

    宣传组:张艳琪、李斌斌、李晓琳,负责主要领导讲话、总结、情况汇报,简报编发、宣传报导、典型宣传等工作。

    综合组:周淼、吴刚、王圣睿、许席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辅导、文字综合、方案、实施意见、阶段报表、文件收发、整理,基础材料整理、装订、具体活动的开展、检查、督导等工作。

    联络组:姜欣方、张波、赵丽慧,负责会议保障服务、会议通知、后勤保障。

    (二)要大胆探索创新。要在坚持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在创新中求实效。要注意突出实践特色,充分运用多种活动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增强活动效果。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鸡冠区法院网、微博、微信、信息简报等形式,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既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又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安排好,做到扎实开展活动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双促进”。通过加强机关作风的转变,不断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用审判质效的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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