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为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对现有人民陪审员中存在的任期届满、工作调动、申请退出等情形进行审核,拟免除68名人民陪审员职务。
对以上拟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人员,鸡冠区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后,经由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2018年5月31日,鸡冠区人大举行鸡冠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免除68名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决议。6月21日,鸡冠区法院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在《鸡西日报》进行了登报公示。
通过本次免除部分人民陪审员职务,鸡冠区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人数将由原来的246名降至178名,是鸡冠区法院现有员额法官的5倍。同时,通过本次免职工作,将部分因个人原因不能依法履行陪审义务的不称职人民陪审员免除了其职务,对在职的人民陪审员起到了警示作用,促进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