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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五个统一 规范卷宗标准

  发布时间:2014-05-22 09:59:34


    鸡冠区法院在卷宗整理上,从卷宗的外观、诉讼用纸等方面实行“五个统一”,以使卷宗整理整齐划一。统一卷宗形式,要求所有卷宗严格依照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诉讼卷宗整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整理,做到了卷宗整齐、规范,格式统一;统一诉讼用纸,规定所有诉讼用纸一律使用国际标准的A4规格纸张。同时要求所辖基层法院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在提交诉讼文书时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统一卷宗整理,规定整理卷宗由承办人负责,改变原来由书记员整理卷宗的习惯做法;统一文书样式。规定卷内目录、传票、送达回证、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理报告、审判委员会讨论笔录的样式须规范统一,所有文书须用电脑打印,杜绝手写文书;统一卷宗封面,根据实践探索,将制式封面进行修改,并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的称谓、人数、案件的案由等具体情况,进行排版打印,彻底解决了制式封面所带来的不便,做到了卷宗封面的统一与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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