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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发布时间:2018-06-30 21:52:23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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