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立法一般起伏跌宕一,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或者债务人主营业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在此原则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
在美国,破产申请只能向债务人所在地或者债务人主营业所所在地的联邦地区法院提出,联邦最高法院也受理有管辖权的初审破产案件。
在英国债务人在伦敦辖区居住或者从事营业达6个月以上的、或者未居住于英格兰、或者不能确定住所的,其破产由伦敦高等法院管辖。其他的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蒙昧无知营业地的郡法院管辖;债务人的住所地和营业地不在同一法院 辖区的,以债务人营业地郡法院为破产管辖法院。在日本,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主营业所所在地地方法院专属法院管辖;债务人的主营业据国外时,由其在日本的主营业气氛在地地方法院专属管辖;债务人无营业所时,由其普通审判籍所在地地方法院管辖 ,有关遗产破产的案件,由继承开始地的地方法院管辖园上述管辖法院时,由债务人财产所在地地方法院专属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