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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案例】鸡冠区法院:法官积极促调解 原被告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8-07-06 09:59:46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原告姜某与吕某因追偿权纠纷对簿公堂,经法官的耐心劝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原告姜某申请撤回起诉。

   原告从事工程运输车工作,被告从事土建工程工作。 2015年10月,被告在建设跃进佳园二期工程时,原告为被告垫付了土方和运费款共计35000元。事后,原告向被告多次索要该欠款,被告至今未给付,原告无奈故诉至法院。

  承办人接到该案件后,发现该案调解的可能性较大,遂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承办人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好朋友并合作多年,承办人从感情的基础上分别对原、被告其进行调解、劝说,并找来双方当事人共同朋友进行劝说。在法官耐心细致调解下,被告承认欠原告土方款及运费款的事实,只因工程款迟迟没有回款资金周转不开,所以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对被告的情况表示可以理解。

  最后,被告表示先给付原告10000元欠款,剩下的欠款待工程款回款后一并还清,并向原告打了欠条为证,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得以解决,原、被告握手言和,感情如初。

责任编辑:薛晨    

文章出处: 红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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