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经立上了,等承办法官联系就可以了。再见!”立案窗口向原告张某说明。
“法官,能不能快点处理我的案件啊,钱数也不多,而且我要出门,短时间回不了鸡西,就为这点事一直走不了。”张某向立案窗口咨询。
了解了张某的情况及需求后,工作人员及时向副庭长荆恒祥汇报了情况,并决定立即对该案进行处理。
“嘟嘟嘟……”第三遍电话,被告霍某依然不接。张某也无法确定霍某的具体位置。于是,荆恒祥开始联络案件的第二被告,担保人李某。李某接到电话后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并承诺可以通过朋友找到霍某。
当日下午4点,霍某和李某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民商事调解室。由于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荆恒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起初,原、被告都有抵触情绪,不愿意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向原、被告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从法律、情理两方面分别向原、被告做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在三年内还清欠款,原告也承诺如果被告可以在三年内还清借款,他自愿放弃索要利息。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随即制作出调解书送达给原、被告。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历时6个小时,圆满解决。
张某拿到调解书后,感谢的说,“感谢法院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问题,让我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我也可以安心出去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