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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转让刷车场,超出约定125张会员卡,好友从酒桌转场法院

  发布时间:2018-07-25 14:30:55


  2017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被告将其经营的刷车场转让给原告,并约定被告已经发放的125张会员卡由原告继续履行刷车义务。但原告在经营期间发现,会员卡已超出约定张数,对经营造成影响。双方经协商无果,因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经了解,得知原被告系多年好友,因此承办法官积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解开心结,妥善处理问题,同时不影响双方的关系。

  于是,法官分别与原被告交谈,了解了他们各自的苦衷。

  原告说:“如果卡只是超出十几张可以接受,但现在卡数超出一百多张,已经严重影响了刷车场的经营与信誉,原有会员卡的客户已经将自己告到消协”。

  被告则表示,因为二人是多年好友,转让时就已经将转让费用降到最低,多出卡数也并非是被告自己发出,因为被告经营时间短,刷车卡有的是上一任经营者发出的,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全部由自己赔偿,也很委屈。

  了解了具体情况后,承办法官为了案件能够圆满解决,化解双方的矛盾,多次找到二人进行调解协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降低补偿款,被告支付原告补偿款。调解后,双方也表示,虽然二人从酒桌见变成了法院见,但并不影响二人的感情,双方各有各的苦衷,今后还是好朋友。

责任编辑:薛晨    

文章出处:红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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