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债的自愿性。这是指国债发行或认购应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这一特征与税收所具有的依法强制特征有明显的差别。
(2)国债的有偿性。所谓有偿性,一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按期偿还。除此之外,国债债权人还可以根据事先规定的利息率取得相应的利息,这也是国债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3)国债的灵活性。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余缺状况灵活地加以确定,而非必须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国债的上述三个特征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才能称为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