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为更好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更好的作风凝聚起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开展以“鸡西好人”法警王可心为镜,强化宗旨意识、增进为民情怀、树立实践导向的活动,进一步把群众路线活动引向深入。
法警队员王可心在休息日不畏危险见义勇为,抓获正在实施抢劫的犯罪分子,挽回被害人夫妇损失,被鸡东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经过严格评审及网络投票后,被评选为首届“鸡西好人”。
活动要求全院干警,按照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以身边“好人”王可心为镜,充分发挥榜样力量,以榜样力量为引导,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