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公告送达的期限?

发布时间:2014-05-27 09:43:54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