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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售可能存在的欺骗行为

发布时间:2018-07-30 21:22:25


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骗取投资款。如2004年12月,浙江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虚构在边境建立商品批发市场的投资项目,骗取300余名投资者的投资款共计4000余万元。

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单位房等低价房为名,虚构房源,诈骗他人购房款。如北京市公安局侦办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为名诈骗他人购房款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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