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法院执行的便民与公正,制定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文明服务。对待当事人态度和蔼,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驯斥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标准要求执行人员的言行、举止,做好当事人的便民服务工作。二是权利告知。案件立案受理后,主动告知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提醒其执行风险和应予注意的事项,让申请执行人充分了解案件执行信息,积极协助提供线索。三是工作联系卡。发放执行局干警联系卡,让申请人随时都能联系到案件承办法官,提供案件线索,进行案件监督。四是 “急案”绿色通道。对于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弱势群体案件,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坚持急案急办原则,快速查找被执行财产,力争实现“早日立、早日执”。五是方便领款。对于居住在外地、执行标的数额小、旅途费用高、领款不方便的当事人,通过汇款等方式将案款尽快予以发放,避免当事人长途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六是当事人等候室。为解决当事人等待承办法官时没有休息场所的问题,设立等候室,等候室内设报纸、饮用水等。七是特困群体救助基金。根据涉特困群体案件的执行情况,设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并适当扩大特困群体的救助范围,同时多方筹措救助金,以规范、高效的程序及时予以发放,积极帮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解除基本生存困境。八是执行局长接待。每周有两天为院长接待日,由分管副院长挂牌接待来访群众,通过面对面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对执行工作的看法,及时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化解当事人的心结。
鸡冠区法院执行局积极构建当事人与执行人员的和谐关系,积极采取多项便民利企措施,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