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空气空间在法律上可以分为两它是各国自由航行的空间;国家领空是国家主权支配下的空间。1、国家领空的地位。国家领空是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它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它包括国家对领空资源排他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和对领空及其内的人、物、事的管辖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领空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航空法律规章;保留国内载运权;设立空中禁区。2、领空以外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它是指公海、南极和各国专属经济区之上的空气空间,它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各国有自由飞行权,但要遵守有关的国际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