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购买现承租的公有住房,其住房面积标准之内的部分,按当年规定的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和优惠政策购买。职工购买现住房超标,能分割退回的,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个职级(正司级上浮20平方米),作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本职级与上一个职级住房面积标准之差的部分,按当年房改成本购买,可享受住房这就政策优惠。不享受工龄折旧、现住房折旧、西藏内调人员和教师购房等政策优惠。超过上浮面积部分房价以当地经济适用房房价为基准,使用年限较短的新房所处地区房价高于经济适用房的,以经济适用房房价计量,如北京为每平方米4000元;低于经济适用房标准的,以实际价格计算。使用年限较长的旧房房价,在第6年以后,每年折旧每平方米50元。面积超出部分房价=4000(或实际房价)x超标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