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管理人的选范围和任职资格
发布时间:2014-06-06 14:40:13
管理人的选任范围和任职资格在不同的破产法律体系中有不同的规定,主要取决于其在破产程序中所承担的职能及法院对管理人的监督水平。此外,管理人的任职资格也因选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根据英国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可分为积极资格和消极资格。所谓积极资格,指哪些人可以担管理人;所谓消极资格,指哪些人不能担任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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