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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聚众斗殴险酿大错,耐心教育终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8-08-14 16:31:59


  近日,鸡冠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成功调结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的矛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均是在校学生,且并不相识,仅因在路上言语不和,发生争吵,便打电话找来朋友、同学帮忙讨说法,引发聚众斗殴事件。随着聚集的未成年人逐渐增多,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幸好公安民警及时赶到,未使事态进一步扩大。但张某因此次事件导致面部、胸部、腹部等多处挫伤,并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1万余元。为此,张某与王某的监护人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张某将对方以及参与打仗的8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共16名被告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进行损害赔偿。

  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吴学敏通过电话了解到此案件虽事实清楚,较易判决,但原、被告双方人数众多,且矛盾很大。案件如能调解解决,既能化解双方矛盾,又能保证原告快速得到赔偿款,于是吴法官将双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约到法院接谈室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到齐后,吴法官首先通过一个真实的聚众斗殴刑事案件对孩子们和其家长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诉涉诉未成年人遇事要头脑冷静,不要盲目讲究哥们义气,如果当时有人能认识到聚众斗殴行为的不良后果和自己可能要负的法律责任,并及时对伙伴进行劝阻,就可以避免这起案件的发生,如果当时没有公安机关及时阻止,很有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他们甚至可能会受到刑罚,所以一定要从该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还告诫孩子们的父母也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冷静分析案件起因,寻找自己孩子的不足,正确看待诉讼案件,不要一味强调他方过错,为自己孩子的不良行为找借口,推卸责任。

  经过法官长达五个多小时的劝说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且所有被告家庭均当庭给付了赔偿款,原告当庭撤诉,至此,该案圆满结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预防了双方再次发生纠纷的潜在隐患。

法官提示:

  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普遍具有叛逆心理,爱讲义气但辨别是非能力、控制能力差,如果不予正确引导,易实施极端行为,铸成大错。因此,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管教未成年人的职责,切莫放任未成年子女的不良品行,否则,会付出痛心的代价。

责任编辑:薛晨    

文章出处:少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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