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14-07-07 14:13:23


    应遵守:(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住处指其居住的处所。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公安机关指定其居住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即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其共同居住的人以外的其他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想会见他人,必须经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批准,经有关机关同意后,方可会见。(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