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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刑罚裁量情节?

发布时间:2014-07-07 14:16:17


    ⑴刑罚裁量的法定情节~刑法明文规定的刑法裁量情节。我国刑法规定了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四种。①从重、从轻标准~根据该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法定刑种类和幅度内,决定判处较轻或较重的刑罚。②减轻处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分为法律明文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和犯罪分子不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经最高法院核准”可减轻处罚。③免除处罚~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受刑法处罚,只因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或存在其他免除处罚的情节。而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法处罚。对于免除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非刑罚方法,以妥善处理由于犯罪行为引起的各种矛盾。⑵刑罚裁量的酌定情节~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由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灵活掌握的情节。①《刑法》63条,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法院核准,也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②《刑法》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免除刑罚。包括酌情减轻、酌情免除情节。③常见酌定情节有犯罪动机、手段、时间、地点、对象,犯罪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认罪态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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