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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原保险与再保险?

发布时间:2018-09-30 23:01:26


以承担责任的次序为标准所作的保险分类。原保险:又称直接业务保险或第一次保险,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再保险;又称分保险或第二次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责任中的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承保的保险。再保险业务分类:(1)以保险金额来计算再保险责任的比例再保险,(2)以赔款来计算再保险责任的超额再保险,以及由此而衍生的按赔付率计算再保险责任的再保险等。 再保险的特点:(1)再保险当事人双方都为保险人,原保险当事人中只有一方是保险人(2)再保险的标的必然是原保险所承担的部分保险责任(3)原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多为财产,有关利益或人身,再保险的保险标的实际是一种责任,它属于保险责任 再保险与原保险之间的关系:(1)原保险是再保险建立的基础,再保险以原保险的存在为前提;(2)再保险具有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为再保险有自己独立的当事人和保险标的,再保险双方当事人都是保险人,他们彼此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再保险对于原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3)再保险的保险责任以原保险合同为限(4)原保险终止时,再保险也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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