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为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更好的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技术室强化审限意识,对外委托案件实行周督办制度,并确定了每周三为鉴定未回案件督办日,既包括对委托人提供材料不全案件的督办,也包括对已进入鉴定程序结论未回案件的督办。
对于未提交全部材料的案件与委托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退改,确保案件以最快速度移送到鉴定机构。对于鉴定结论未回案件,及时与鉴定机构进行沟通,询问案件进展程度、鉴定时间过长的原因,督促其以最快时间出具鉴定结论,需要进行沟通协调的案件,技术室将以最快速度处理,尽最大努力使对外委托案件早于规定时限完成。结论出具后,将以最快的速度审查、出具手续,发现问题及时退回鉴定机构进行修改。
技术室将加强与鉴定机构的沟通协调,以促进我院审判质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