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案件是一起楼上忘关水龙头、跑水到楼下,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此类案情往往并不复杂,但是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是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住在一个楼相处的时间还很长,而且有些损失并不是很大,动辄进行司法鉴定,一方面中无形中延长诉讼周期、增加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如果司法鉴定,可能会扩大原、被告的损失,甚至可能导致解决纠纷的成本超过原告的损失总额,而且对今后双方作为近邻长期相处不利,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鉴于以上种种因素,办案法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抱着积极的心态以正确的方法和手段多次与双方沟通,向双方释明鉴定周期和诉讼风险。本着双方系上下楼邻居关系,今后还要和睦相处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调解,被告当日将钱款给付原告。
本次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给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