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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

发布时间:2018-11-13 10:13:32


保险合同的主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订立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保险人。1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或保单持有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应具备三个要件:A投保人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B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C投保人须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包括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订立合同和为他人利益订立合同所必须承担的支付保险费义务。2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组织。 保险人具有一下特征:A保险人仅指依法定程序设立并取得经营资格的保险组织B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期间享有保险费请求权C保险人在承保危险事故发生后依其承保的保险责任负有损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即与保险合同有间接关系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1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被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A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失的人。B被保险人一般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C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D通常,被保险人的资格没有限制。但在人身保险中存在例外。2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具有以下特征:A受益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B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C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均可为受益人D受益人不受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及保险利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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