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及相关利益,其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经济利益。 应具备三个条件: ①必须是法律承认的合法利益;②必须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③必须是能够确定的利益。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其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往往由保险法规定,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具有赡养和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和近亲属;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被保险的人。此外,劳动关系、合伙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也可能产生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