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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涉黑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8-11-16 15:01:22





    2018年11月13日上午9时,鸡冠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鸡冠区人民检察院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奚某某等5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由我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宝明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区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王维君出庭支持公诉。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副组长李继宏、鸡西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郭峰、鸡西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董石山、鸡冠区政法委书记孙绪帮及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领导30余人观摩庭审,鸡西市广播电视台对庭审进行全程拍摄报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伙同被告人刘某持刀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罪,同时先后纠集、指使被告人奚某某、袁某某、王某某实施多起泼粪、头戴面罩、持凶器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犯罪,其中,被告人奚某某参与实施泼粪及蒙面持凶器伤人两起,上述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王某某、奚某某的行为特征符合恶势力的组织、行为特征,属于恶势力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按照恶势力犯罪定罪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后由五名被告人分别作最后陈述。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最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此案件作为我院依法审理的扫黑除恶案件,为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敲响第一锤,有力震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该起案件,我院领导充分重视,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审理工作进行研究布置,确保了庭审的顺利开展,彰显我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和决心。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本着“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严厉扫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绝不手软,维护鸡冠区社会和谐稳定,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宋静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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