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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避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10-10 09:38:26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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