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郊法庭成功审结了一件继承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向办案法官和法官助理送来一面锦旗,感谢热心服务、一心为民。
关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两子,长子原告关一某和次子关二某。关某与王某共同所有登记在关某名下,坐落于某区某乡建筑面积76.65平方米房屋一户。关二某与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一子关三某。2013年6月22日关二某因病死亡。2017年4月2日关某因病死亡。关某死亡后,王某未再婚。关某口头遗嘱,将自己所有的坐落于某区某乡建筑面积76.65平方米房屋由原告继承,现原告与关三某和王某就房屋一事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首先联系二被告送达案件相关材料,并向二被告了解情况,将原、被告传唤到一起进行调解,被告关三某情绪非常激动,随后,办案法官及法官助理多次给被告做调解工作,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着重劝说被告关三某,被继承人关某留有口头遗嘱,将自己所有的某区某乡建筑面积76.65平方米的房屋由原告继承,原告也愿意给予一定的房款。
最终,在办案人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关三某10 500元房款。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恩怨,而且告慰了离世的亲人,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