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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洗浴引纠纷 法官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8-11-27 16:24:23


    近日,红星法庭受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原告到被告洗浴中心洗浴,在洗浴过程中原告不慎摔倒,造成原告左腿髌骨受伤,就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自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原告认为自己受伤是因为被告浴池的地面过滑,造成自己滑倒,因此被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则表示自己经营洗浴多年,在装修过程中也选用的防滑瓷砖,可以提交证据,并且也有证人可以证明原告是饮酒后进行的洗浴,不排除原告自身原因造成的滑倒,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责任。承办法官在听取双方各自的意见后,建议双方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最终结果及赔偿数额,双方表示同意。经鉴定原告构成伤残,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同意赔偿给付原告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法治建设年活动的大背景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氛围下,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升,有问题找法院成为公民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经之一,这就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案件调解审理过程中有针对性的采用多元化、多方式调解,从而进一步提升公民法律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

    温馨提示:冬季气温下降,居民喜欢到公共浴池洗浴,但请注意脚下地滑,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伤。

责任编辑:宋静     

文章出处:红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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