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进入尾声,冲锋的号角愈发的响亮,执行员的笑容更加灿烂。但,他们知道,攻坚的步伐不会停歇,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
用锦旗聊表谢意
11月8日下午,鸡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宝君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
“太感谢鸡冠区法院了,没想到被执行人跑了也能这么快拿到执行款。我知道你们有工作规定,所以只能用这一面锦旗来表达我的谢意。”申请执行人曹某向在场的人员深深的鞠了一个躬。
这是一起执行案件,本来可以在9月末顺利执结却因为被执行人李某的“拒执”行为而拖延了一个月。
经财产查控被执行人李某,发现其名下无任何财产,但执行人员发现李某系鸡西中院的申请执行人,而且执行款即将发放。执行人员立即找到李某并达成领取执行款后便偿还我院的执行款的约定。
可谁知,李某在9月27日在鸡西中院领取了执行款后却跟执行人员玩起了失踪。
“李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完全符合拒执罪的条件,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过执行案件分析会讨论后,鸡冠区法院将李某相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李某进行了网上追逃。
10月27日上午8时,哈市公安机关接到协查通知后立即开展调查,并于上午10时发现了李某在哈市一宾馆躲藏。哈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到达宾馆将李某控制,并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讯问,与此同时向鸡西公安机关和法院通报了案情。
随后鸡西公安机关和鸡冠区法院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哈市押解。而此时在外省出差回程途径哈市的执行人员接到看守押解的命令,立即赶往哈市公安机关与鸡西公安机关会合。
28日凌晨三点,克服被执行人刁难、夜晚行车等困难,终于安全的将被执行人押解回鸡。当日进入工作时间后,执行人员立即开展执行,并联系被执行人李某的近亲属,当天下班前执行款100万元全部到位。
于是就有了故事开始的那一幕,申请执行人曹某送来表示感谢的锦旗。而对于逃避执行的李某,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打破申请执行人“地方保护”疑虑
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是法院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工作要求的重要职责,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面对此项工作,鸡冠区法院是这样承诺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8年9月12日,鸡冠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了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某租赁站申请执行黑龙江省某集团公司、黑龙江省某劳务公司设备租赁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企业负责人宋某远赴千里来到鸡西申请执行,心里还是有些担忧的,“会不会有地方保护存在,执行会顺利吗?”尽管有这样的疑问,宋某面对没有履行的胜诉权益,决定相信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值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申请执行企业系民营企业,执行局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制定执行方案,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9月14日,执行局向二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二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定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本院对其采取限高、限消措施,并立即起动网上查控工作。
9月30日,本院依法划拨黑龙江省某集团公司帐户存款59 629 132元,并对其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该案顺利执结。
从申请执行到拿到执行款仅用了18天。当宋某收到执行款后,对自己曾经有过法院会有地方保护的疑虑感到羞愧,“感谢法院,法院是最公平公正的地方,以后我会用好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再有任何疑虑。”宋某感慨的说道。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我省的重点工作,作为法院,我们落实该项工作的具体表现就是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起案件,为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执、快结,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执行局副局长刘成说道。
服刑仍需缴纳罚金
2018年5月,鸡冠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对终本案件不定期网查中,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凤银行帐户有存款5549元,并立即依法进行了扣划。
这是一起2017年本院刑庭依职权移送立案追缴罚金案件。三被执行人系三姐弟,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因三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依法对三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限高措施。因三被执行人正在服刑,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李某凤发现银行存款被扣划后,来法院了解情况,才发现姐弟三人因未缴纳罚金,失信尚未解除。
了解情况后,三被执行人向办案人员承认了错误,“我们不懂法,认为服完刑,案件就结束了,我们虽然犯了错误,但不能因为不交纳罚金,丧失诚信,上黑名单,再一次犯错”。2018年9月5日,三被执行人多方筹措资金84451元补齐了应交纳罚金余款,该追缴罚金案执行完毕。
缴纳完罚金,三姐弟如释重负的走出法院,一边看着不断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屏幕,一边对着来往的人群说,“一定要按时履行义务,要不然这让亲戚朋友看见真是丢不起的人啊。”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是失信的代价,也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