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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什么权利、受行政处罚可否免除相对人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4-07-28 15:29:2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不能免除。根据行政处罚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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