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喜报】鸡冠区法院二起行政审判案例入选黑龙江省2018年度十大“民告官”案例

  发布时间:2018-12-10 16:19:38



     2018年12月3日,黑龙江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发布了10起黑龙江省2018年度十大“民告官”(行政审判)案例,其中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有2起行政审判案例入选。

                    案例1:邓某某诉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该案是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商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本案中,经营者邓某某明知法律禁止经营者向消费者收取餐位费,遂变相以“炭位费”的形式增加消费者负担,并没有向消费者明示或告知,其经营行为违背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处罚。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规范经营者的销售、服务行为,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院最终以判决方式驳回邓某某诉讼请求,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依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2:鸡西市某山庄诉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该案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毛某某从单位下班后去父母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的范畴,且交警部门作出其无过错责任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是认定上下班途中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判定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后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问题。法院的裁判有利于厘清上述问题、准确理解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两篇行政审判案例能够入选黑龙江省2018年度十大“民告官”(行政审判)案例,充分说明了鸡冠区法院在行政审判方面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面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能够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运用法条适当、准确。并且审判过程中严格依照行政法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判决,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既能够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又能够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宋静    

文章出处:行政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