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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法院院长审理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发布时间:2014-07-31 13:42:11



图1案件当庭宣判


图2庭审监督团参与案件审理

  2014年7月31日上午9时,鸡冠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鸡冠区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该案二被告人系夫妻关系,自2012年开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毒豆芽”。鸡冠区检察院以二被告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由检察长陈忠元担任公诉人向鸡冠区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该案是鸡冠地区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鸡冠区法院高度重视,由院长王昭权亲自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副区长担任陪审员参加合议,同时邀请庭审监督团成员共同评议。休庭合议时,合议庭及庭审监督团成员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对二被告人以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作出判决。

  为增加庭审公开力度,使广大群众现场感受庭审,接受法制宣传教育,鸡冠区法院邀请了鸡西市传媒集团各大媒体对庭审情况共同关注,分别报道,最大化公开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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