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权威,经本院研究决定,对下列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责令被执行人需遵守如下规定:
(一)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档交通工具;
(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不得外出旅游、度假;
(七)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八)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九)不得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限制高消费行为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止。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高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本令的行为,请即向法院举报。
举报电话: 0467-2382085。
附:第一批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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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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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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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制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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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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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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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03031956****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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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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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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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0302196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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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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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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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03021978****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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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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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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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03021986****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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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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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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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0221197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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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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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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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0221197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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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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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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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03021962****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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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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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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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1023196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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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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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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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03021953****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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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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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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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2303021956****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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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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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扶兴康达洗煤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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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振华
企业代码:77789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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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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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冠区铁中砖瓦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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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于雪梅
企业代码:12895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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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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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汇丰土方挖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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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玉发
企业代码:79501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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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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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卓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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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侯卫
企业代码:68485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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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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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长利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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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长利
企业代码:76273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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