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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发布时间:2014-08-06 16:46:27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五)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近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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