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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就能多拿遗产吗?养子女和继子女的继承权有什么特殊性?

发布时间:2014-08-13 15:01:26


    虽然从原则上来说,子女在分配父母遗产的时候应当均等,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同样道理,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注意:前一个是“可以”,意味着不是必须的;后一个则是“应当”,是强制性的惩罚措施。

    对于养子女而言,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的继承权没有什么特殊性,而且他们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对于继子女而言,其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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