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法庭调查的顺序

发布时间:2014-08-14 15:33:57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