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成审判工作起着重要作用,这是经过实践证明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书记员工作贯穿整个审判活动中,比如审判记录、文书校对、卷宗整理、证据保管、司法统计等等。书记员是审判庭审理案件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是否正确合法,所以书记员工作时一定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中国有句古话:“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从某种意义上讲,责任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而承担责任的大小也就决定了一个人人生意义的大小。在生活中,无论地位高低,收入多少,高度的责任感都是必须具备的一种心态,鸡冠区人民法院刑庭的书记员为保证卷宗的质量及按时报送评查,利用多个午休时间,反复认真检查卷宗,为卷宗质量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